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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律师对停车乱收费说“不”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作者:华声在线 刘玲玲
长沙律师对停车乱收费说“不”愿发起公益诉讼


 

“长沙大禁停之后·市区停车调查”系列报道之六


 

律师今日将致函天心区政府,15天内或进入法律程序


  “新世纪体育广场收费违规应取消”

  为向长沙停车乱收费现象说“不”,三湘华声法律援助团的倡议者和发起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表示,他愿意代表长沙市民发起公益诉讼。今天下午,陈平凡律师告诉记者,针对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的收费问题,他的律师建议函已经写好,将于7日递交天心区政府。

 

【表态】 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陈平凡在拟定的律师函中,表态很鲜明:“2011年4月份以来,长沙21条主次干道相继禁停,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长沙相继开放了一批社会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所,原本为免费停车场所,未经听证,现变更为收费停车场,且经营单位未经招投标程序确认,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陈平凡认为,首先,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应当举行听证会。而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所,如新世纪体育广场停车场,原本为免费停车场所,现变更为收费停车场,该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没在变更前召开听证会,其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

  其次,根据《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目前新世纪体育广场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湖南湘和交通设施公司,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选择,该公司收取的停车费也不上缴分文。”陈平凡认为,这种政府投资、民企获利的方式不仅侵害了其他有经营资质公司的公平交易权,还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建议】 收费必须先听证再招标


  在律师函中,陈平凡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天心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相关事实,撤销已经做出的将免费停车场变更为收费停车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有变更必要,需依法就该项决策组织听证,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二是,经过听证程序,若最终确认变更为收费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征集适合的经营管理者。

  “希望天心区政府能够尽快做出反应,取消该停车场的收费。”陈平凡表示,“从天心区政府收到律师建议函之时起计算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后我们会根据天心区政府的反应进入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他山之石


 

国外停车费收得活 可网上预定停车位


  美国:在纽约商业区及主要街道,路边停车通常最多可停两小时。市区内不少停车场大多是公司经营,政府先向公司征税,再将所得回馈民众。 纽约所有停车场的地址、价格和停车容量都能从网上查到,而且接受网上预订停车位。

  伦敦:市中心停车场收费相当高,违规停车罚款额很高。有时一张罚单上的数额高达80英镑。

  法国:路边停车缴费全靠自觉,如果凭侥幸心理只停车不缴费,那么一旦被抓住就将会吃到一张35欧元的罚单。

  韩国:政府为鼓励民众少开车推出优惠措施。如果市民自愿每周少开一天车,他的车就会被贴上一个标签,凭这个标签在停车和经过某些收费隧道时就可享受折扣。 另外,很多政府办公楼附属的停车场实行限号进场。